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、净化网络环境、促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,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,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,我部完成了对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改造,并将于2010年7月启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升级后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各通信管理局、接入服务企业三级备案管理服务模式,在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基础上,增加了通信管理局级和接入服务企业级网站备案管理系统。网站主办者仅需向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,即可办理相关业务。 2010年7月25日工信部网站升级。升级后企业备案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
国内网站新开空间全部要备案,以前备案的网站也要重新提交资料(香港和美国空间不用备案),具体要提交的资料如下:
1.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上传
公司营业执照原件,扫描后上传;或复印件盖章后扫描上传
2.主办单位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上传
主办单位负责人是法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扫描两面上传;复印件得盖章后扫描上传。
不是法人则必须提交公司对此人的授权书和此人的身份证资料。
3.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扫描件上传
点击下载,填写,打印,盖章后扫描上传。
4.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扫描件上传
点击下载,打印后签字,盖章后扫描上传
5.域名授权书扫描件上传
在域名所有人和网站所有人不同的情况下,上传授权证书。
6.负责人现场拍照相片扫描件上传
上传文件只允许.jpg文件,大小在100KB以内
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法人授权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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